9月1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草案)》(以下简称《国家公园法(草案)》)进行了审议。这是在国家层面首次为国家公园专门立法。
目前,国家公园法(草案)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轮的公开征集意见时间,截止至10月12日。
《国家公园法(草案)》共九章67条。其中“第五章 公众服务”部分的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公园门票以及国家公园范围内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憩体验场所、交通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可以设立免费开放日”。此前在本草案第一次公开征集意见期间,对设立免费公众开放日,是“鼓励设立面向公众的国家公园免费开放日”。
从《国家公园法》(草案)本条款修改后的措辞来看,国家公园的免费开放日的真正落地,时间线又拉长了不少,看来要够盼一阵子了;设不设立免费公众日的决定权,再次回归到各个国家公园经营管理主体,国家公园主管部门不再是鼓励,而是许可或同意各个国家公园经营管理主体的决定。
国家公园是我国自然生态系统中最重要、自然景观最独特、自然遗产最精华、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部分,其生态过程完整,具有全球价值、国家象征,国民认可度高,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发挥着关键作用。诚如《国家公园法(草案)》中对其的定位,堪称集全国自然生态精华之最高阶的国家公园,其对社会公众的超强吸引力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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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统计,从2022的国家公园布局方案获批时起,截止目前,我国已经建立或基本确定了22个国家公园,另有20多家正在申报过程中。它们包括三江源国家公园、大熊猫国家公园、东北虎豹国家公园、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福建武夷山国家公园、贵州梵净山国家公园等,其保护面积动辄数千至数十万平方公里,自然生态景观和生物多样性的富集度均蔚为大观。
如果能公开设立免费公众开放日,想必供不应求,大快人心。但试着联想一下当前每逢节日长假,即使不免费,各个风景名胜区、或旅游景点也是车堵人堵、挪腾不动的盛况,免费开放国家公园哪怕仅一日,相关管理单位对其高度拥堵的担心、以及考虑到国家公园对人流量限流的需求等因素,也能理解。
(图片由绿会研究室提供)
但国家公园毕竟是全国性的、“最重要、最独特、最精华、最富集”的自然生态景观,某种意义上是全体民众所共有的自然资源,设立免费公众开放日亦是众望所归,只需处理好错峰旅游旺季、以及解决好在一定时段内进入国家公园的人流量,不能打破公园内相应时段内的生态承载量等问题即可。这对具体是否设立免费公众开放日的国家公园管理水平,是一个考验。
目前,《国家公园法(草案)》仍在征求意见中。欢迎大家关注并提出更好的建议与意见。
文/gone
审/summy
排版/angel
重建人与自然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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